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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刘春宏教授被聘任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
2018-12-03  单位:党委统战部   浏览: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1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六届特邀监督员聘任大会,省法院院长张甲天出席会议对特约监督员工作提出要求,并为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副院长李勇主持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时耀华宣读了省法院关于聘任第六届特邀监督员的决定。我校艺术学院教授、九三学社社员刘春宏被聘任为特邀监督员。

据了解,省法院特邀监督员制度于1993年建立实行,截至目前,已连续聘请了六届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由有关组织推荐,来自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群众。

刘春宏是山东省第十一届、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著名书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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