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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
2026-03-04  单位:党委统战部   浏览:

2025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总结运用历史经验,立足我国宗教工作实际,强化系统观念,加强体制规范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

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举措。我国宗教中国化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宗教自身健康传承的内在要求。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强化国家认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根本保证。要支持各宗教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要鼓励宗教界发扬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在扶贫济困、生态保护、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支持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自觉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社会上自觉适应,不断探索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

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准则。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将宗教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格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宗教工作部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工作难题,全面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做到“心中有法、手中有策”,构建起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教育引导他们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

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我国宗教的健康传承,关键在于宗教界自身。引导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是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的必由之路。“严”要体现在思想建设上,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纯正信仰追求,抵制商业化、世俗化等不良风气的侵蚀。“严”要体现在组织建设上,支持宗教团体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凝聚力和执行力。“严”要体现在制度建设和教风整顿上,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规范的财务、资产、会计制度,公开透明;引导宗教教职人员遵规守戒、修身立德,以良好的形象赢得信教群众尊重和社会认可。要支持宗教团体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教风建设,反对不良风气,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通过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研修班、支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宗教界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等,激发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终要落脚到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上。

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上抓落实。要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得到充分贯彻。

在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上求实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不同宗教的历史传统、教义思想、信教群众结构各异,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必须“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例如,对佛教道教,重点在于去商业化、去世俗化干扰,深化教义教规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阐释;对伊斯兰教,重点在于引导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特别是在信仰习俗、宗教活动等方面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环境相协调;对天主教、基督教,重点在于巩固独立自主自办成果,在神学思想建设中融入中华文化元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组织宗教界人士就教义教规的中国化阐释进行研讨交流。要培养和宣传宗教界在推进中国化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使中国化从外在要求逐步转化为宗教界的内在自觉和主动追求。

在提升法治化治理能力上下功夫。宗教工作干部要带头学习掌握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精通善用。要加强面向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凝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识;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上见真章。要密切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倾听意见建议。要指导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和管理工作,引导他们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提升综合素质。要支持宗教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特别是财务监督、人员管理、教风监督等制度。引导宗教界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和社会监督。支持宗教界对教内违规违纪、败坏教风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共同维护宗教的清净庄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上显担当。宗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推动统战、宗教、公安、国安、网信、教育等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织密宗教领域风险防控的安全网,确保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和斗争精神。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机制,密切关注宗教领域动态,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要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对非法宗教活动、境外渗透破坏等活动,要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筑牢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屏障。

宗教领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阵地,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具有特殊复杂性。我们要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有效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坚决抵制宗教极端主义。要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健全风险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宗教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来源:《中国宗教》杂志2026年第1期   作者:张智明 辽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   转载:微言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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