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惠萍,女,汉族,致公党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现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国致公党山东财经大学基层委主委,第十二、十三届章丘市政协委员、第十四、十五届章丘区政协常委,致公党山东省委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政协特约信息员、济南市侨联专家委员会委员、章丘区欧美同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欧美同学会经济专委会委员、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等。
主要从事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领域教学与科研工作。获评山东省省级教学名师,主持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主要参与者、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获评山东省会计法规、制度、准则咨询专家,获山东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称号,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2部,先后主持国家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软科学重点项目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篇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篇目辑览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先后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3项。
履职期间,2件提案入选全国政协会议致公组提案,其中1件被列为全国政协部门重点办理提案。3件提案入选省政协会议致公组提案,其中1件提案获评省政协重点提案并获省领导批示。7篇社情民意信息被致公党中央采用并刊发,先后荣获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优秀成果奖、致公党省委会参政议政优秀成果奖。个人获评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民主党派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先进个人、山东省政协先进信息工作者、山东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致公党省委会优秀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