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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统一战线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2009-08-29  单位:党委统战部   浏览:

各民主党派支部,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和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确立60周年,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统一战线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展示全省广大统战干部和统战成员的精神风貌,深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优良传统教育,进一步激发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爱国热情,增强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省委统战部将举办全省统一战线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

二、展出日期、地点

2009年9月下旬,展期三天。展出地点:济南美术馆。

三、参展单位

各市委统战部,部分大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统战部,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四、参展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在统战干部和广大统战成员中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参展作品。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既要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又要体现统一战线的特点。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艺术性、纪实性,不得抄袭,侵权行为将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2、参展作品为中国画、油画、水彩画、书法、摄影等。国画最大不超过四尺宣纸136×68厘米(一般为竖式),油画不超过100厘米见方,其他画种不超过四开纸(指装框后的尺寸)。摄影作品接受一般相机作品和数码摄影作品(500万像素以上),尺寸一般为24寸,必须为实拍作品,不得用电脑合成或做其他技术处理。作品由参展单位统一装裱、装框。

3、各单位报送数量为绘画作品2幅、书法作品1幅、摄影作品2幅。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推荐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参展作品由各市各单位初选后统一报送。

主办单位将聘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入选作品进行评审,并于展后颁发获奖证书。

五、作品报送时间、地点

请于9月12日前将作品报送学校统战部,进行初选。初选后统一进行装裱、装框,报送省委统战部。

中共山东经济学院党委统战部

200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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